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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职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190018(中高贯通课题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21 11:00:40   发布人: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

 

招标编号: HDZB-20190018

 

 

 

 

 

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课题研究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人: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一九年十一月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课题研究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声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课题研究

2、招标编号: HDZB-2019001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背景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多部门文件精神,结合物流行业发展政策导线、趋势,为适应最新人才培育需求,支撑行业发展,支持上海建设,上海海事大学职业附属职业学校已与上海交通职业学校达成合作,形成物流服务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以突破现有中、高职分段教学局限,贯通3+2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为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输送高素质复合型技能技术人才。

2)研究方向建议

一是结合最新政策文件精神、行业发展最新趋势,研究物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尤其是聚焦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对物流行业发展的影响,总结物流服务行业人才新定义、新需求、新技能,明确专业建设必要性。

二是聚焦上海区域国际物流行业发展情况,研究地区人才综合需求,包括人才需求量、具体要求、培养方向等,帮助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三是分析现有中、高职相关专业培养现状,分析现有课程设计、培养方式、培养要求和人才出路,确定中高职教育贯通的必要性和优势。

四是梳理现有各项优势资源,初步拟定专业建设方向、实施框架、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面向等内容。

五是设计专业建设体系,确定培养目标,提供课程设置建议,呈现预期成果。

以上仅为研究方向建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研究成果

①精准解读现有相关教育政策文件精神

②综合分析物流行业现状,呈现未来发展趋势

③综合分析物流服务专业人才培育导向

④综合两校优势资源,设计科学、可行的专业建设方案

⑤提供专业课程建设建议

成果可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

5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季景路206号

6、采购预算金额:90000,超过预算金额不予接受。

三、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7点00分,  磋商响应文件发送邮箱hdzxzbbj@163.com,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磋商时间  

根据需要通知,投标方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纸质文件(1正2副密封包装)及其他相关资料出席磋商会

如采购方根据采购类型无需投标方参加磋商会议,通知投标方可将装订成册纸质文件(1正2副密封包装)及其他相关资料邮寄至浦东季景路206号,陶老师收。

四、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由磋商小组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响应文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5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超过5家的,所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失败。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于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纸质文件(1正2副密封包装)及其他相关资料出席磋商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季景路206号

邮编:200137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58622443

传真:58622443

 

响应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报价一览表》

3)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响应的服务方案。供应商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服务方案(包括策划及实施)、管理制度、人员安排说明、进度计划、验收方案等。

4)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包括本地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证明等。